办理秋季学期重修课程的通知
2005~2006学年秋季学期重修课程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学生需参照所有秋季学期(即一、三、五学期)教学安排自愿申请重修科目。
按照学校规定,重修费为70元/学分。
申请程序为:
1.学生到辅导员处认真填写重修凭证,到教务部205室审核签字、盖章,一定注明:班级(如测控02-1)、姓名(书写规范)、学号(12位)、重修科目(按照教学安排填写全称)、开课学期、学分。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2.到资产财务部212室缴纳重修费。
注意事项:
1.请学生保管好红联缴费收据,并携带收据参加重修考试及重修补考考试,无收据者不能参加考试。
2.办理日期:2003、2004级学生于2005年4月14日、15日、18日、19日办理;2001、2002级学生于2005年4月20日、21日、22日办理。
超过期限,教务部和资产财务部将不再办理本次重修手续。如果所欠学分影响到学籍处理(留、降级)和毕业,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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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
200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