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7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在考试前7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需出示“河北健康码”(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提交本人签字的《健康情况声明书》(附件1)、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种形式有效,详见附件2。所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均需在每场考试入场时提交给考场内监考员。考试结束后,考生提交的《健康情况声明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保存6个月。
二、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37.3℃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再测仍不合格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经评估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
三、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随时做好手卫生。在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生在考试期间口罩破损、变形、弄湿、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或遗失,要及时更换,确保师生安全。
ncre里仁考点
2022年9月13日